日本(5年多次)簽證
需準備資料

項目

數量

•6個月內正面拍攝之2吋彩色照片

1

•6個月以上效期之護照正本,簽名欄需本人簽名,不可有塗改的痕跡

1

•身份證影印本

1

•填妥並簽名的日本簽證申請表

1

•舊日簽

1

證照類別觀光簽證證照效期5年 
入境可停留天數90天入境可停次數多次
辦理天數4申辦單位日本交流協會 台北事務所
台北市慶城街28號 通泰大樓
02-27138000
備註*如前回日本簽証遺失,加附:
1. 入出境管理局核發之「歷次入出境記錄証明」。
2.半年內有出國記錄者,加附所前往國家之証明資料(如機票、搭機証明或前往國家之簽証等)及遺失說明書(本所制定格式)。
*舊護照遺失,加附:
1. 入出境管理局核發之「歷次入出境記錄証明」。
2.半年內有出國記錄者,加附所前往國家之証明資料(如機票、搭機証明或前往國家之簽証等)。
*14歲以下未領身分證者,附上戶口名簿影本或3個月內申請之戶籍謄本正本。
*照片不可著制服、學士服及不受理生活照、電腦列印數位、合成相片。
◎送/領件時間: 09:15 - 11:30 & 14:00 - 16:00
(星期一至星期五,星期五下午不受理簽証申請僅處理發証業務)。
#日本簽證申請表 下載 轉載于日本交流協會台北事務所
※下載時,請使用白色無花紋之上等紙黑色字體印刷。使用有顏色之用紙或有線條、花樣之用紙、感熱紙、傳真紙者等,不予受理。並且,利用其他印刷品背面等者,亦無法受理。申請書為A4規格。其他規格者不予受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