日本(5年多次)簽證 | |||||||||||||||
需準備資料 |
| ||||||||||||||
證照類別 | 觀光簽證 | 證照效期 | 5年 | ||||||||||||
入境可停留天數 | 90天 | 入境可停次數 | 多次 | ||||||||||||
辦理天數 | 4 | 申辦單位 | 日本交流協會 台北事務所 台北市慶城街28號 通泰大樓 02-27138000 | ||||||||||||
備註 | *如前回日本簽証遺失,加附: 1. 入出境管理局核發之「歷次入出境記錄証明」。 2.半年內有出國記錄者,加附所前往國家之証明資料(如機票、搭機証明或前往國家之簽証等)及遺失說明書(本所制定格式)。 *舊護照遺失,加附: 1. 入出境管理局核發之「歷次入出境記錄証明」。 2.半年內有出國記錄者,加附所前往國家之証明資料(如機票、搭機証明或前往國家之簽証等)。 *14歲以下未領身分證者,附上戶口名簿影本或3個月內申請之戶籍謄本正本。 *照片不可著制服、學士服及不受理生活照、電腦列印數位、合成相片。 ◎送/領件時間: 09:15 - 11:30 & 14:00 - 16:00 (星期一至星期五,星期五下午不受理簽証申請僅處理發証業務)。 #日本簽證申請表 下載 轉載于日本交流協會台北事務所 ※下載時,請使用白色無花紋之上等紙黑色字體印刷。使用有顏色之用紙或有線條、花樣之用紙、感熱紙、傳真紙者等,不予受理。並且,利用其他印刷品背面等者,亦無法受理。申請書為A4規格。其他規格者不予受理。 |